2021年9月13日晚上,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發布2021年第6號通告,通告要求:
一、除政府指定及疫情防控工作和就醫外,轄區所有班線客車、農村客車以及公交線路全部停運,乘坐出租車(含網約車)必須佩戴口罩,未按要求佩戴的,出租車(含網約車)可以拒絕乘客上車。
二、泉港圖書館、文化中心及各級綜合文化場所、老人活動中心和各公園、旅游景區等公共場所暫停對外開放。棋牌室、影劇院、網吧、臺球廳、歌廳、酒吧、體育館、游泳館、健身房、社會培訓機構等室內公共場所暫停運營活動。
三、泉港區所有寺廟、教堂、民間信仰場所暫停開放,暫停一切集體宗教活動。
四、泉港區嚴禁舉辦各類商場促銷、文藝演出、群眾性體育賽事等人群聚集性活動,嚴禁舉辦任何形式的聚餐、聚會活動。一律不舉辦民間民俗活動。
五、泉港區所有餐飲服務單位一律不得提供堂食。全面推行外賣服務,一律采取無接觸方式進行。一律禁止街邊燒烤、大排檔等夜市餐飲經營活動。
六、各商場、超市、農貿市場等基本生活物資供應場所合理控制購物人員數量,嚴格按照操作規范開展消毒、清潔與防疫工作,進入各商超的員工和顧客必須嚴格落實測溫、三碼聯查、佩戴口罩等措施。
七、在泉港人員原則上非必要不離開泉港,因就醫、特定情況等確需出入的,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。對運輸生產生活、醫療防護物資以及從事道路運輸點對點轉運的車輛和人員,在嚴格落實消毒、封閉管理等各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,保障其通行順暢。
八、如出現發熱、咳嗽、腹瀉、乏力等癥狀,應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,立即前往泉港區中醫醫院發熱門診進行篩查診治,就醫過程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九、嚴格按照規定實施相應的防控措施,若不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,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。
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